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工作部署,2011年度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”正式啟動,依據本年度的相關政策要求,結合我校實際情況,将具體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選派計劃
1、2011年度我校選派名額為200名(其中醫學部40名)。選派類别為聯合培養博士生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,原則上兩種類别的選派比例要求達到1:1。
2、國家留學基金優先資助的學科、專業領域為“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”中确定的能源、水和礦産資源、環境等重點領域,重大專項(共16項),生物、信息、空天等前沿技術,學科發展和科學前沿等基礎研究,以及人文與社會應用科學(具體見附件1)。
3、留學院校不包括我國港、澳、台地區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,留學人員應派往教育、科技發達國家的知名院校、研究所、實驗室。
4、鼓勵依托雙方導師或院校已有科研合作渠道開展對外聯系;申請者也可利用教育部、留學基金委現有與國外大學、科研機構合作項目開展對外申請,具體内容應參考留學基金委網站公布的各合作項目簡章。
5、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往返國際旅費和在外期間的生活費,資助标準按國家規定執行(2010年9月1日起已上調資助額度)。對于前往世界頂尖大學、頂尖專業攻讀博士學位的優秀學生,可同時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學費資助。
二、申請條件
1.熱愛祖國,熱愛社會主義,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,無違法違紀記錄,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。
2.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;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内免試推薦研究生水平,在讀碩士生、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;外語水平符合要求。
3.檔案在我校的非在職在讀學生,不含委托、定向培養生,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(1976年3月20日以後出生),不包括港澳台學生和留學生。
4.身心健康。
5.暫不包括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、已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尚未執行人員,以及正在境外學習和工作的人員。
6、對選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專項項目渠道,須按具體項目簡章規定執行。
三、申請類别及要求
1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:申請時為非畢業年級博士生,原則上派出前應完成應修學分、博士生綜合考試/資格考試和論文選題報告,進入博士論文研究階段。派出時間為申請當年度,留學期限為6—24個月。
鼓勵并優先考慮雙方導師具有合作研究課題或緊密科研合作的情況;一般不考慮研究生國内外導師為同一人的情況。
2、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: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畢業生、應屆碩士畢業生,或在讀碩士研究生、在讀博士一年級研究生。符合國外院校的錄取條件,并取得國外院校的入學通知書、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的證明。
獲得國外院校全額獎學金者,如本人自願獲得國家公派身份并承擔相應權利和義務,且國外院校不排斥雙重獎學金,可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的國際旅費和生活費資助。
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學費資助者,應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,學習成績優秀,各方面表現突出;留學院校應為世界一流大學或科研機構;國外導師為其學科專業領域的權威專家或學術帶頭人,科研水平和能力高,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力。
入學時間一般為申請當年度,資助期限一般為36—48個月,留學期限則以留學目的國家及留學院校的學制為準,具體均以錄取通知上的期限為依據。
四、申請材料
1、個人申請表
(1)申請者向所在院系提交初審材料時,須提交《beat3652011年度“國家公派留學研究生項目”申請表》(在研究生院網站報名并生成,系統将于2011年1月開通,具體另行通知)。
(2)通過學校評審被确定為推薦上報者,須再提交《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》及其附表《單位推薦意見表》(在留學基金委網站報名并生成,報名時間暫定為2011年3月9-13日,報名細則另行通知)。
2、外方院校正式邀請函或錄取通知書
3、免學費證明、其他費用證明
4、托福、雅思、WSK等外語考試成績單
5、國内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詳細研修計劃/學習計劃
6、本校導師、外方導師簡曆
7、在讀證明
8、主要科研成果清單及概況
9、成績單
10、最高學曆、學位證書
11、獲獎證書
12、本人身份證
13、利用教育部、國家留學基金委已有專項項目渠道的申請者,除準備以上材料外,應同時按照項目簡章要求提交有關材料,具體參見各專項項目簡章。
14、前往世界頂尖大學和頂尖專業攻讀博士學位、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學費資助的申請者,需提供留學院校收取學費明細表,需單獨出具專家推薦信2封(校内、外各1封),以及校内專家、所在院系評審推薦表1份(見附件7)。
以上各項申請材料,除特殊說明,均指複印件,原件由申請者本人留存,具體要求詳見附件3和4。
五、申請及選拔程序
本項目采取“個人申請,單位推薦,專家評審,擇優錄取”的方式進行選拔。各院系應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政策和要求,結合學科發展需要,制定具體的選派方案,并組織遴選、推薦工作。
具體流程如下:
1、2011年2月21日起,根據所在院系要求的時間,申請者應按要求準備下列材料并提交至所在院系:
(1)《beat365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”申請表》
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填寫、提交、打印,預計2011年1月初開通,具體細節另行通知。
(2)上述“四”中的2至15項申請材料
所有材料用A4紙按順序用夾子夾好,不用裝訂,不用曲别針。
3、2011年3月2日前,各院系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,并組織評審後,将院系推薦名單(附件5)和申請人材料報送研究生院,具體要求:
① 在推薦名單中,兩種類别分别按優先順序排序,原則上比例要求應達到1:1;
② 攻讀博士學位類别申請者,名額可不限;
③ 攻讀博士學位類别申請者,如在3月2日前暫未取得錄取通知書,可先提交其他各項材料,根據工作進度和時間允許情況,之後可申請補充報名。
4、2011年3月9日前,研究生院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政策要求,審核申請材料,确定推薦上報名單。
5、2011年3月9日至13日晚24時前,最終确定的申請人按要求完成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。同時按要求準備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最終提交的上述“四”中的1-15項書面申請材料。網上報名和材料準備的具體細節另行通知。
6、留學基金委負責最終審核與錄取工作,預計于2011年5月中旬公布結果。
7、視第一批申報情況,留學基金委将确定2011年5月份是否進行第二輪補充選拔(申報類别僅針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),具體将于2011年4月份另行通知有關事項。
六、派出及管理
1、最終被錄取的留學人員原則上不再調整留學身份、國别、院校、期限等。
2、國家公派留學實行簽約派出、違約賠償的辦法,派出前須與留學基金委簽訂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》,并辦理公證、交存保證金等手續,派出後留學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》的有關約定。留學期間應自覺接受我駐外使領館的管理,具體按照《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(試行)》。
3、獲得資助的留學人員,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、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、發表、公開時,應注明或說明“本研究/成果/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(funded by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)”。
七、其他說明
1、有關本項目的通知及其他有關材料,可參見研究生院網頁“培養管理”中的“國家公派留學研究生項目”欄目内:http://grs.pku.edu.cn/py/py_gpcg.html。
2、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:http://www.csc.edu.cn/
項目專欄:http://www.csc.edu.cn/Zhuanti/Display.aspx?cid=350
3、 如有疑問、建議,可與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聯系,聯系人:何峰,grshefeng@pku.edu.cn,6275-5598。
我校各院系應以“一流院校、一流導師、一流專業”為目标,以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”為原則,制定選派計劃和标準,積極組織和落實選拔、審核、派出、管理工作,充分利用國家公派留學項目資源,從而促進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,提升研究生教育的國際化進程,服務于我校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總體目标。
研究生院
2010年11月1日
附件:
1、國家留學基金優先資助的學科、專業領域
2、2011年度beat365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”工作進程表
3、2011年2月下旬申請者提交院系及研究生院初審申請材料要求
4、2011年3月中旬入選推薦者須提交複審申請材料要求
5、2011年3月2日各院系報送研究生院推薦名單
6、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審核材料的基本評審和賦值标準(僅供參考)
7、申請學費資助人員校内專家、所在院系評審推薦表(參考格式)
8、研修計劃/學習計劃(參考格式)
9、申請者主要科研成果清單及概況(參考格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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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11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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